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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摘要:11月9日凌晨三点左右,南京市虎踞路河海大学附近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。
11月9日凌晨三点左右,南京市虎踞路河海大学附近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。行凶者和受害者分别为滴滴快车的司机与乘客。
双方疑因行驶速度发生争执,司机刘某将随身携带的匕首刺入乘客右臂,现场遍地血迹。受害人王先生在事发后被送往江苏省人民医院急救,目前已无大碍。接到王先生投诉后,今天,我苏特报记者来到受害者王先生家。提到当天凌晨发生的事,他心有余悸。
王先生告诉记者,11月9日凌晨1点左右,他通过支付宝端的“滴滴出行”呼叫了一辆快车,从南京南站前往虎踞路自己的住所。他回忆,由于夜深困倦,王先生在车行至清凉门隧道时催促司机快点开,司机以隧道限速为由拒绝,两人因此发生口角。出隧道后司机刘某在路边停车,催促王先生提前下车。两人在车外继续争吵,继而发生推搡,并扭打在一起。
王先生称,扭打中,他将司机刘某按在地上,没想到对方忽然亮出一把刀,将他的右臂刺伤。夜色中王先生没有看清对方从哪里拿出的刀,印象中是一把黑色双刃匕首。他告诉记者,自己报警后对方曾叫嚣:“我舅舅是公安局局长,我进去蹲两天就出来了。
”事发后,司机刘某被警方带走,目前已被刑事拘留。王先生被送至医院救治。
伤势稳定后,王先生曾联系滴滴出行。他告诉记者,滴滴出行一位邹姓工作人员曾到医院处理此事,并垫付了一部分检查治疗费用。
但与此同时,该工作人员要求王先生签下一份包括“不向媒体、自媒体披露此事”条款在内的书面协议。王先生拒绝后,对方表示,将不再介入此事。11月11日,王先生约滴滴出行邹姓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宁海路派出所处理此事。
看到有记者在场,该工作人员三缄其口,表示不便就此事做出任何回应,会由滴滴出行专员联系记者。今天下午16:40左右,我苏特报收到了来自滴滴出行公关部工作人员的信息。该工作人员称,平台后台数据显示,涉事司机刘某的确取得了南京市网约车驾驶员证。
滴滴出行已对该笔订单的车内录音进行核实,并初步判断是乘客在行程中要求司机超速行驶,遭到司机拒绝后,双方发生了口角,随即升级成了肢体冲突。对“要求司机超速行驶”的说法,记者再次向王先生求证,但王先生明确声称,他只是要求司机开到最大限速,而非要求其超速。
关于要求受害者签“封口”协议才能继续报销医疗费用一事,该工作人员称,他们所要求的“不向媒体、自媒体披露此事”,指的是不得透露平台处理此事的工作流程。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,滴滴公司明文规定不允许司机带管制刀具上车。至于司机为何还会随身携带匕首?滴滴公司并没有正面回复。我苏特报记者从王先生提供的当天叫车页面看到,司机刘某驾驶在滴滴平台已经接单超过1万次,平台评分星级为:5.0,驾驶的是一辆东风风行景逸X6。
目前该案件仍在处理当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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